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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定向类别录取者(一般指有工作单位的考生),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、工资、户口和党团关系,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,一般为在职学生选;按非定向类别录取者(一般指无工作单位的考生),须在入学前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(工资、户口、党团关系是否迁入我校,由考生自主决定),毕业时按毕业当年国家就业政策自主就业。
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6号西王大厦1401室
咨询电话:0532-889500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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